吊车"10不吊"原则
在吊装、抢险、起重、机械、救援等活动中,在建筑工地、道路救援中经常可以看到吊车,虽然使用方便,但倘若操作失误或使用时间错误就会引发大重大事故。使用过程中,有这几件事,是万万不可做的!
禁止在>6级的强风区内吊装;禁止楼板、大梁等吊物上站人;预制钢筋混凝土、楼板不准双拼吊;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载荷时,吊车禁止作业;起重臂和吊起重物下有人停留或行走;禁止吊装埋入地面板桩、井点管、粘连、附着物件;起重指挥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,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楚的情况下不可采用吊装。多机作业时,保证所吊重物距离≥3m,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时,禁止无安全措施作业;钢筋、型钢、管材等细长/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,多点起吊。禁止吊单头“千斤”或捆扎不牢靠;多孔板、积灰斗、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,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的情况禁止吊装;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,吊砖必须使用砖笼,堆放整齐。木砖、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用盛器堆放,叠放不齐不吊。
切勿擅自拆开液压升降台液压泵站上的各接头、阀、附件、其他元件,部件松动可能会引起负载坠落和损坏!
既然吊车在操作中有如此多的规定,操作人员就必须遵守,在吊车上发生的危险通常是无法弥补的重大事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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